天山網訊(記者劉青霞報道)只要登記內容有變化,就必須辦新身份證,這種麻煩今後將不再出現。 6月1日,據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戶證部門工作人員介紹,二代證「芯片」可隨時追加新內容,居民住所變更後,只要「重寫」芯片,就可以留下新住址。 同時,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戶證部門要求本市人戶分離人員在辦理二代證時,必須將戶口遷移到實際居住地。 本市居住人戶分離人員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程序為:持《居民戶口本》、居民身份證和住房證明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。有兩處住房的,應在實際常住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,並同時登記第二住址。 經動員不遷移戶口的,特別是因城市改造原因戶口登記住址已消失,且居民沒有住房的,公安機關可要求其戶口遷移到實際居住地。拒遷移戶口的,將暫緩換發二代證並停辦一切戶口事項。 二代證號碼仍為18位組成:前六位為行政區劃碼,第七位至第十四位為出生日期碼,第十五位至第十七位為順序碼,第十八位為校驗碼。校驗碼為10,則用羅馬數字X代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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